关于开展2024年度宝鸡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08 09:23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党史和文献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及市委《党史工作规划》,着力提升宝鸡地方党史研究水平,从党史中汲取经验智慧和前进动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党史研究室联合开展2024年度宝鸡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围绕宝鸡地方党史,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带领人民群众推进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实践、重大成就和经验启示开展研究。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宝鸡的实践研究;

2.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宝鸡奋斗历程和重要成就、重要经验研究;

3.改革开放以来宝鸡贯彻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的经验启示研究;

4.改革开放以来宝鸡重要战略决策与实施情况研究;

5.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宝鸡各领域发展历程及经验研究;

6.宝鸡重大党史事件、重要会议及重要党史人物研究;

7.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党史教育基地建设研究;

8.新时代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研究。

(以上课题设置为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课题申报

课题由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申报。接受单位和个人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在党史和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经验和成果。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个课题。

(二)申报资料

申报课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2024年度宝鸡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3月31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送至市委党史研究室研究科。相关资料表格在“宝鸡社会科学”微信公众号或宝鸡党史网平台下载。

三、课题立项

由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坚持公平竞争、择优资助原则,主要考察课题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设计、研究基础、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等。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通过“宝鸡社会科学”微信公众号、宝鸡党史网公示。公示期满,由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委党史研究室下发立项通知书和立项文件。

四、课题结项

1.通过立项的课题于2024年11月30日前书面提交2-3万字的党史研究成果、2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和3000字左右的课题资政报告,同时报送电子版。

2.课题成果原则上应为研究文章,一般调研报告和工作报告不在申报范围内。

3.课题研究内容要实事求是,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4.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项评审。评审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发放结项证书和结项文件,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500元经费资助,结项后一次性拨付。收入优秀课题汇编集的成果将按照规定支付稿酬。评审不合格的,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评审。

五、成果使用

1.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党史研究室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课题组成员对外发布研究成果,须经市委党史研究室同意。

2.优秀研究成果将汇编出版,并适时召开研讨会进行交流。其主要观点和资政报告将向《党史资政参考》《陕西党史》《陕西社会科学》《宝鸡党史》《宝鸡社会科学》等刊物和“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推荐,组织参与全国及全省党史和社科研究成果评选活动。

3.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成果,将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

   

联系人:郝玉

联系电话:0917-3262735    邮箱:dsyjsyjk@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F座610室


                     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宝鸡市委党史研究室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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